浓墨重彩书写依规治党新篇章(2)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回答好的重大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任务、方向和工作着力点,为做好新时代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同志说。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法规制度。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法规文件,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摆在政治纪律的第一位,推动全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清醒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年来制定修订14部条例,占现行条例1/3以上,出台数量为历年之最。
党的组织法规方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继制定修订,巩固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更加完善。
党的领导法规方面,出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各项事业中。
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方面,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方面,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更好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坚持立改废并举,推动法规文件减量提质增效。继2012—2014年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之后,2019年上半年顺利完成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次集中清理工作,对纳入清理范围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54件、宣布失效56件、修改8件,对14件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中央党内法规作出一揽子修改,各地区各部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也都在下半年完成,进一步实现了法规制度的瘦身健身,有力维护了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
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们还记得,2019年10月1日,新中国70华诞盛典群众游行中,“从严治党”方阵彩车上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元素格外引人注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成为党内法规执行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的生动写照。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