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
一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选配关键岗位干部。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启动二级单位专项调研,了解掌握干部人才队伍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选配到位。盘点三级企业第一责任人,实施“中国建筑青年企业家培养项目”,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定期检索干部任期情况,提前谋划安排。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针对2016年任用1名未取得任职资格人员问题,已免去有关人员职务,并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学习中建集团《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严格审查任职资格。相关子企业按要求修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突出政治标准。新提任人员均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并写入考察报告。中建集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整治任职资格政治标准不明确等四类问题,督促各单位把政治标准作为任职资格的首要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整改典型问题,对巡视反馈指出的瞒报个人事项,重新认定处理意见,给予2名二级单位领导诫勉谈话,给予1名二级单位领导党内警告处分。专项整治个人事项报告不实,严肃处理了不如实填报人员,集中整改阶段对7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强化教育培训,制定专题培训课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详解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和集团内部历年瞒漏报处理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新提职人员培训,推动关口前移,切实提高如实填报率。
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出入境证照管理。处理未经审批擅自出国人员。修订中建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中建集团因私出国(境)审批台账,要求二级单位按季度上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责成2家二级单位认真整改,所有应进档案的处分记录均完整归档,并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内体现。开展档案专项检查,认真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奖惩信息等原始材料。组织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培训。
四是规范干部离职监督管理。严格离职审批流程,制定《特殊情形被免职(停职)人员管理细则》,在批准离职前,须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意见。密切关注干部动态,加强工作支持和人文关怀,及时了解思想波动和实际困难,提前介入给予帮助。制定《经常性谈心谈话指引》,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思想沟通为主的谈话。结合组织考察、年度考核、任前谈话,丰富了解干部的方法和渠道。
(四)中央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方面
1.着力解决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狠抓制度执行。完善制度的可操作性,补充违规投资行为及违反内部规定投资项目的处理方式,持续完善投资管控体系。开展宣贯辅导,组织3次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培训。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逐一梳理风险较大的违规投资项目,制定针对性措施,巡视指出的10个项目已退出3个,5个项目正在整改,2个项目经过努力风险可控。
三是持续推进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低效无效资产清理方面,督促有关二级单位加快处理审计指出的5项资产,争取2020年上半年完成。推动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方面,加快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扎实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压缩子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6级(含)以内。解决存贷双高方面,全面清查货币资金、带息负债情况,强化全口径资金与贷款集中。降低负债率方面,打开资产负债表,逐项分析资产负债构成情况,细化分季度、分科目目标,明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落实具体举措。降低财务费用方面,摸底分析子企业财务费用金额、构成、变动状况,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2.着力整改治标不治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