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未来五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哪些区域更容易实现?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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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0年11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其中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对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环科院大气所原所长彭应登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是较乐观的目标,对我国东部地区而言,该目标在五年内有望实现,不过对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而言,完成该目标仍将面临不小压力。

  不同城市对重污染天气有不同的分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规定,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为六档,对应空气质量的六个级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污染越严重。各城市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不同等级。

  国务院曾于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设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即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彭应登认为,北方地区在冬季采暖期消耗大量化石能源,钢铁、冶炼等重化工行业多在此集聚,导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对不少北方城市而言,在完成“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不受影响,实现环保和经济发展间的平衡将成为非常重要的挑战。

  生态环境部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部主任俞海等也曾在2016年发布的报告《中国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何时到来》中写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的跨越呈现地区性梯度差异。(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指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环境污染程度出现拐点开始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

  俞海等在报告中指出,我国东部地区的传统污染物排放已经达到和越过峰值,中部地区正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峰值阶段,环境质量处于最差的时期,其处于顶峰的时间可能相对较长。西部地区仍然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爬升阶段,还未到峰值。

  《建议》中已提到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彭应登认为,今后各个城市在推行“一城一策”、控制城市污染的基础上,展开的区域联防联控将会出现新的治理模式。

  “之前的区域联防联控,主要为保障重大活动如奥运会、国庆阅兵等活动顺利举行;其次是在某地区出现红色预警时,展开重污染的区域协同治理。之后,区域联防联控将推广到日常工作中,例如为保障某地区整体的空气质量,提高优良天数,常规化环境治理中也实现联防联控。”彭应登表示。

  《建议》还要求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城市累计发生严重污染452天,以PM2.5、PM10和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分别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78.8%、19.8%和2.0%。

  生态环境部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5年以来,337个城市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已超过PM2.5。

  我国的臭氧污染主要出现在夏季,PM2.5污染主要出现在冬季。彭应登认为,对于两者的协同控制将和区域协同治理相结合。“首先在污染源头控制方面,既控制PM2.5颗粒物的排放,又控制VOCs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其次在治理方面,不能被动地跟随,夏天控制臭氧,冬天控制PM2.5,而是利用区域性联动的空气质量监测,协同治理,实现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彭应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