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强制休假制度” 真的是“强制”吗?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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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休假”真的是“强制”吗?

  所谓“深圳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源于深圳日前通过的一个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并没有“强制休假”这四个字,但大部分媒体都把这条理解为“强制休假”,并展开评论。

  “强制休假”这个表述是否准确?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表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这些规定相当于“软法”,因为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也没办法强制执行。

  关于工作和休息休假的具体规定,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主要还是实行40个小时标准工时制。条例虽然不能起到强制的作用,但“带薪休假”的权利还是属于劳动者。

  专家:新规出台有一定引导示范效应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出台有一定引导示范效应。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 所以在条例中尚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

  翟玉娟表示,条例中涉及到“带薪休假”的内容,可以起到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 这也与国际劳工组织所倡导的体面劳动理念相符,“要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人生的价值不仅在于工作,也要有生活。”

  下一步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有媒体评论称,希望深圳的新规能探索出改革经验和路径。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建议,下一步要认真研究条例的可行性、监管成本有多高、企业不执行应该怎样惩戒等问题,并呼吁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深圳市卫健委法规处处长陆钰萍表示,现实中,人社部门、工会等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更好地落实这项制度,也引导员工积极主动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