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流入福州涉嫌存在问题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情况通报
刚刚
福州发布最新通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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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晚,我市收到天津港一批次涉嫌存在问题的冷冻猪前蹄髈流入的有关情况通报后,我委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卫健部门按照有关规范采取处置措施,对相关食品及外包装表面、外环境、从业人员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检测,截至11月14日下午,合计采样检测1482份(其中食品表面标本150份、外环境和外包装表面标本453份、从业人员标本879份),结果均为阴性。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以我市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近日全国多地相继发生冷链相关的新冠疫情,广大市民要保持警惕,购买冷链食品要到正规场所,并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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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紧急通知
事关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防控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天津1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曾接触货物的同批货物流入我省福州市、泉州市,涉冷冻猪前蹄髓、猪肋排、鱼等产品;接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报由福州市马尾区一冷库运装发往山东省临沂市的一批马来西亚进口带鱼表面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样本阳性。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第一时间紧急部署,正进行核查处置。
鉴于当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
各地要举一反三,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时刻警惕新冠肺炎病毒输入风险,查清查细查实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留存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通知》指出:
要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并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要求,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追溯信息,全面掌握进口冷链食品的“来龙去脉”;二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合格证明,并按照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索取消毒证明,否则一律不准上市。
《通知》要求:
要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输入风险意识,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环境、食品、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进行风险信息通报、第一时间组织管控处置部署。
《通知》强调: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一旦发现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疫情,立即按照部门职责及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疫情反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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