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资讯存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等违法事实 被给予警告并罚10万元
11月17日,海南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港澳资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提供、传播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者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港澳资讯部分人员在业务推广和服务提供过程中,通过微信及QQ聊天等方式,使用“早加入早获利”“实力一天是如此一百天也是如此……跟着港澳资讯赚钱就是这么简单”“从咱们终端用户操作来看咱们的成功率在85%以上的”“你自己做十只中3、4只是赚的就已经很不错了,咱们专业的团队做十只中7、8只能赚到,这就是咱们的价值”“咱们的票都是经过调研,精心选择的,都是会大涨的”等宣传语言,夸大或过于肯定投资收益,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港澳资讯业务推广环节部分留痕记录不完整,部分客户的投顾服务记录缺失,部分营销人员的员工资料缺失,业务留痕管理和档案管理不到位。
以上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书面说明、劳动合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南证监局认为,港澳资讯提供、传播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者承诺证券投资收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项及第五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港澳资讯业务未按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及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
一、对港澳资讯提供、传播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向投资者承诺证券投资收益的违法行为,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二、对港澳资讯未按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行为,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文/新浪财经 郝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