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新规: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参加乡村筹划
中新网海口12月8日电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筹划厅8日对外发布《海南省乡村筹划体例审批步伐(试行)》,明晰村民委员会在乡村筹划体例全进程中应充实发挥带头浸染,协同乡村筹划体例单元,组织带动村民努力参加乡村筹划事情,应将经核准的乡村筹划纳入村规民约。
该步伐称,海南省所辖市、县、自治县人民当局该当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筹划的拟定实施,认真对乡村分类、分批体例打算举办统筹布置。乡镇人民当局认真本行政区域内乡村筹划的组织体例事情。乡村筹划体例单元应注重深入开展驻村调研,原则上驻村事情时间累计不低于20天;驻村事情期间应具体填写驻村事情日志,采纳多种方法,全面收集基本资料,精确把握乡村实际环境和村民需求。
步伐进一步加强了筹划弹性。划定乡村筹划可以预留不高出5%的建树用地灵活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村子民众设施、公益事业建树和财富成长。灵活指标利用不得占用永久根基农田、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掩护红线。对一时难以明晰详细用途的建树用地,可作为留白用地,暂不明晰筹划用地性质。
该步伐明晰筹划修改措施。凭据修改内容分为乡村筹划修改和乡村筹划优化,涉及修改乡村筹划强制性内容的,乡镇人民当局提出修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体例修改方案,并依照原审批措施依法报批,并从头发布和汇交。乡镇人民当局可以对除涉及乡村筹划强制性内容以外的乡村用地机关、乡村开拓界线等乡村筹划内容举办优化。(王子谦 尹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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