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事情条例》全文内容(2)
第六条 增强党对统一战线事情的会合统一率领,确保党在统一战线事情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担保统一战线事情始终沿着正确政治偏向前进。
构建党委统一率领、统战部分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事情名堂。
第七条 党中央创立统一战线事情率领小组。中央统一战线事情率领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率领下开展事情,对进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事情的重大理论目的政策和涉及统一战线事情的法令礼貌举办研究陈设、协调指导和督促查抄,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向党中央提出发起。
中央统一战线事情率领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
第八条 处所党委对当地域统一战线事情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事情的决定陈设和事情要求,指导和督促查抄下级党组织做好统一战线事情,重视增强下层统一战线事情;
(二)按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陈设重要事情,每年向党中央可能上一级党委陈诉统一战线事情环境;
(三)凭据权限拟定统一战线事情相关党内礼貌、类型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敦促拟定统一战线事情相关处所性礼貌,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目的政策的进修、研究、宣传和教诲,把统一战线理论目的政策纳入党委理论进修中心组进修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解说内容,把统一战线事情纳入宣传事情打算,把统一战线常识纳入百姓教诲内容;
(五)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事情部分和统战干部步队建树的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带工头子和主要认真人,增强统战干部、人才步队建树;
(六)率领同级人大、当局、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查看院和有关人民集体、企事业单元等做好本部分本单元本事域统一战线事情;
(七)发明、造就、利用、打点党外代表人士,健全率领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结交制度。
其他部分、单元的党组(党委)参照前款划定推行相应统一战线事情职责。中央和国度构造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构造工委依照授权,增强对党和国度构造统一战线事情的指导和监视查抄。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认真工钱当地域本部分本单元统一战线事情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带工头子成员该当带头进修、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目的政策和法令礼貌,带头介入统一战线重要勾当,带头广交深交党外伴侣。
处所党委创立统一战线事情率领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