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事情条例》全文内容(4)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1-06 1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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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率领的多党相助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基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恒久共存、相互监视、坦怀相待、荣辱与共的根基目的。

  民主党派是接管中国共产党率领、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尽力的亲好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照料、好帮忙、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介入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本领、对社会有努力孝敬和必然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常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根基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视、介入中国共产党率领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推行职能。

  第十三条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构成部门,介入政党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罗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处所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处所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拟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发起,有关重要法令的拟定、修改发起,有关重要处所性礼貌的拟定、修改发起;人大常委会、当局、政协带工头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查看院查看长发起人选;干系统一战线和多党相助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以及处所党委该当凭据划定措施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协商、当局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四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介入国度政权,参加重要目的政策、重要率领人选的协商,参加国度事务的打点,参加国度目的政策、法令礼貌的拟定和执行。

  中共中央率领同志的海内考查调研以及重要外事勾当,按照统一布置和事情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认真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介入。

  第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相互监视。中国共产党处于率领和执政职位,自觉接管民主党派的监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僵持四项根基原则基本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查,参加党和国度有关重大目的政策、决定陈设执行和实施环境的监视查抄,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举办专项监视等事情中,通过提出意见、品评、发起等方法,对中国共产党举办民主监视。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该当支持民主党派增强思想政治建树、组织建树、履职本领建树、作风建树、制度建树,支持无党派人士增强自身建树。

  辅佐民主党派办理机构、体例、经费、办公场合、干部交换和挂职熬炼等方面的问题。为无党派人士推行职责提供须要保障。  

  第四章 党外常识分子事情

  第十七条 国度构造和国有企事业单元党外常识分子事情的重点工具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常识分子,学术带头人可能重要业务主干中的党外常识分子,接受国度构造、高档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率领职务的党外常识分子,其他有成绩、有影响的党外常识分子。

  国度构造和国有企事业单元党组(党委)认真本事域本单元党外常识分子事情,增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浸染,组织党外常识分子介入统一战线事情和勾当。

  第十八条 僵持遍及连合、热情处事、努力引导、发挥浸染的目的,做好出国和回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事情。

  西欧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是党接洽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做好留学人员事情的助手和留学人员之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都市和省会都市该当成立留学人员组织。留学人员较量会合的其他都市和高档学校、科研院所等单元,可以创立留学人员组织。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都市和省会都市可以创立党外常识分子联谊会,做好党外常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事情。

  统战部分该当增强对党外常识分子联谊会的率领。

  第五章 民族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