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事情条例》全文内容(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1-06 1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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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党中央以及处所党委配置统战部。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事情的职能部分,是党委在统一战线事情方面的照料机构、组织协调机构、详细执行机构、督促查抄机构,包袱相识环境、把握政策、协调干系、布置人事、增进共鸣、增强连合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事情的理论目的政策和决定陈设,订定统一战线事情政策和筹划,向同级党委请示陈诉统一战线事情并提出意见发起。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事情,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视查抄。

  (三)认真发明、接洽和造就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率领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布置,协同有关部分做好布置党外代表人士接受当局和审判构造、查看构造等率领职务的事情。

  (四)接洽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事情,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推行职责、发挥浸染,支持、辅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增强自身建树。

  (五)开展党外常识分子统一战线事情。

  (六)统筹协调民族事情,率领民族事情部分依法打点民族事务。

  (七)统一打点宗教事情,率领宗教事情部分依法打点宗教事务。

  (八)参加拟定、敦促落实勉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成长的目的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事情。

  (九)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级人士统一战线事情。

  (十)会同有关部分隔展港澳统一战线事情,开展对台统一战线事情。

  (十一)统一率领外洋统一战线事情,统一打点侨务事情,统筹协调有关部分和社会集体涉侨事情。

  (十二)协调推进统一战线规模法治建树。

  (十三)在统一战线事情中落实意识形态事情责任制,认真开展统一战线宣传事情。

  (十四)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事情,协助打点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协调当局有关部分统一战线事情,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事情部分带工头子成员推荐事情;增强同政协组织的相同协调共同;增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事情指导;率领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事情;指导和打点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元和集体打点事情。

  (十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条 统一战线事情任务重的党中央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构造配置统一战线事情机构。乡(镇、街道)党组织该当有人员认真统一战线事情,个中统一战线事情任务重的明晰专人认真。有关人民集体明晰相关机构认真统一战线事情。统一战线事情任务重的高档学校、科研院所党委配置统一战线事情机构,其他高档学校、科研院所党委该当明晰相应机构认真统一战线事情。统一战线事情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明晰机构和人员认真统一战线事情。统一战线事情任务重的其他单元党组(党委)明晰相关机构认真统一战线事情。

  第十一条 省、市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接受,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接受可能兼任,分担日常事情的副部长凭据同级党委部分正职率领干部配备。民族、宗教事情部分主要认真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接受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接受。高档学校党委统战部部长接受党委常委可能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

  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