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原董事长曹义纳贿近三千万 超半数委托贿赂人打点
因犯受贿罪,已于一年前落马的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八局)原董事长曹义获刑1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曹义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这一信息。法院审理查明,曹义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人民币近3000万元,其中超半数由成都川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所送。收受贿赂同时,曹义还委托李某对这笔钱进行管理。
公开资料显示,曹义,男,汉族,1957年3月生,河南扶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他曾长期在铁路系统工作,曾任中铁八局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2014年12月转任中铁八局巡视员,2017年4月退休。
前述一审判决书介绍,退休两年多后,曹义于2019年12月2日主动到四川省监委投案,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6月被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
2020年7月,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对曹义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曹义利用担任中铁八局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空调供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6年至2018年期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2965万元,其中个人实际所得2715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一审判决书发现,曹义曾收受川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所送1650万元,占其受贿总数一半以上。同时,他还委托李某对所收受的1650万元进行管理,并计算利息。
行贿千万的李某自然“有所图”。
判决书显示,曹义曾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关联的企业承建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其中涉及到项目包括:中铁八局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TJ-1标工程、中铁八局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SWZQ-8标工程、遂宁至重庆线增建二线站前施工1标、中铁八局新建兰渝铁路引入重庆枢纽站前工程、中铁八局昆明绕城高速东南段九村隧道及附属工程等。
判决书还介绍,2010年下半年,曹义接受时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铁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坚(另案处理)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科飞物流公司中标中铁八局贵阳改貌货运中心站后工程房建项目物资采购以及肖剑武借用四川飞亚建设有限公司资质中标该项目劳务工程提供帮助。同年12月,曹义与陈坚共同收受肖剑武所送550万元,其中曹义个人分得300万元。
此外,成都泰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四川智超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也分别向曹义行贿505万元、200万元。曹义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两人及相关公司承建工程提供帮助。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同时,曹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主动退清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曹义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020年9月29日,被告人曹义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刑期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29年12月1日止。所退全部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程真
原标题:中铁八局原董事长曹义受贿近三千万 超半数委托行贿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