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北京向阳医院崔振国伤医案一审宣判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2-02 1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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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果真宣判了北京向阳医院伤医案,以存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崔振国死刑,宽限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崔振国因其眼睛治疗结果未达其预期,对向阳医院陶勇等诊治大夫心生怨恨,伺机反扑。2020年1月20日13时50分许,崔振国持事先筹备的菜刀进入向阳医院门诊楼七层,趁正在为患者查抄的大夫陶勇不备,砍击陶勇的后脑部、颈项部,后继承追砍陶勇至其他楼层,进程中又将陶勇手臂砍伤,并先后将阻拦其行凶的其他三人砍伤。按照陶勇的伤情规复环境,司法判断机构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判断意见,陶勇身体损伤水平为重伤二级。另经判断,其他三名被害人身体损伤水平为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振国以犯科剥夺他人生命为目标,持刀存心砍击他人关键部位,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组成存心杀人罪。本案虽系杀人未遂,且崔振国作案后让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可视为自首,但思量到其在人员浩瀚的医疗民众场合公开持刀追砍行凶,手段暴虐,造成的效果出格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身危险性极大,不敷以对其从轻惩罚,依法应予严惩。综合其犯法的事实、性质及对付社会的危害水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讯断。(记者吴文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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