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全文)(5)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5-21 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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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得到全国各族各界的拥护。1951年5月28日,《人民日报》用汉藏两种文字对外公布协议全文,同时发表题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社论,指出这是西藏人民从黑暗和痛苦走向光明和幸福的第一步。北京、西安、重庆、成都,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地各族群众集会游行,热烈庆祝《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同日,十世班禅及班禅堪布会议厅全体人员发表声明拥护协议,表示“我们今后坚决拥护毛主席的领导,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0月24日,十四世达赖以西藏地方政府和他个人名义,向中央人民政府致电拥护协议,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落实《十七条协议》,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社会发展

  按照《十七条协议》,从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人民解放军各路进藏部队先后到达拉萨,进驻(抵)太昭、江孜、日喀则、山南隆子宗、亚东、察隅、改则等地,完成进军西藏任务,结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长期有边无防的历史。

  1952年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领导下,具体处理西藏地方一切涉外事宜。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在京签订《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同时互换照会,取消印度继承的英国侵略西藏遗留下来的特权。1956年9月20日,中国和尼泊尔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王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取消了尼泊尔在西藏的特权。至此,完全实现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

  中央人民政府作出“进军西藏,不吃地方”及“精打细算,生产自给”等指示,提出“保障军需,兼顾民用”“统一采购,紧缩开支”等一系列财经政策。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后,先后建立“七一农场”“八一农场”开垦生产,依靠自身站稳脚跟。同时从羊毛出口贸易着手,解决军需民用问题。

  在中央人民政府推动下,1952年4月,十世班禅自青海返回西藏,与十四世达赖友好会晤。1953年,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当选为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功德林活佛被选为副会长。1954年9月,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京参加新中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十四世达赖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2月25日,十世班禅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1952年至1957年,中央政府组织了13批1000多人次到其他省市参观、访问,成员包括西藏各地僧俗官员、僧人、青年和妇女,增进了西藏与其他省市的联系和各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