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内容)(10)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履职保障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报案人等的保护措施。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刑事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加强和改进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进一步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完善预约会见机制。
——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法律援助法。向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关于法律援助规定,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和实效性。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新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和管理保障机制,强化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能力,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
——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探索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基本民生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研发智能辅助软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建议、自助查询咨询、业务网上办理等服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完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机制。
三、环境权利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污染防治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统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进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10%,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
——持续强化水污染防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加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