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内容)(8)
——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加强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实施工作,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相关制度措施,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处置安全事件,严厉打击窃取网络数据、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网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四)宗教信仰自由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宗教事务条例》配套规章,依法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大力支持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健全宗教人才培养体系。
——维护和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佛道教界合法权益,支持佛道教界提升信仰建设、文化建设,维护佛道教活动场所清净庄严氛围。保障穆斯林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穆斯林群众赴沙特朝觐。加大对天主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和保护。支持和鼓励各宗教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开展宗教领域国际交流。支持和鼓励各宗教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流,建立、发展、巩固同海外宗教界的友好关系。
——抵制宗教极端主义。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帮助信教群众抵御极端思想侵害。依法惩治冒用宗教名义从事暴力恐怖和民族分裂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完成五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严格落实选举法,最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10亿多选民参加选举,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并逐级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
——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中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代表。依照2020年修改的选举法,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新增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
——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放宽流动人口特别是已经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
(六)知情权和参与权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设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加强和改善信息无障碍服务环境,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网上获取政务信息、办理服务事项、享有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健全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灾害事故应急报道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