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全文内容)(7)
——严格慎重适用死刑。强化死刑复核程序,规范死刑复核监督程序,严格落实死刑案件报备和审查机制。细化死刑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诉讼程序规则,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二)人身权利
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各项人身权利,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依法保障人格权利。实施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或者司法解释,使人格权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依法惩处“软暴力”犯罪。禁止采取跟踪贴靠、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侵害人身权利的手段实施“软暴力”。
——严禁非法拘禁。对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加大力度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降低审前羁押率。落实社会危险性条件证明制度,对无社会危险性或者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的依法不捕。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推进延长羁押期限实质化审查,规范和完善取保候审等非羁押监管措施。
——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全面覆盖各类执法活动,实现不同执法环节、不同记录方式有机衔接,各类执法记录资料闭环管理。
——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
——保障被羁押人、罪犯合法权利。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加强被羁押人权利保障。严禁体罚、虐待、侮辱、殴打罪犯或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加强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提升医疗救治能力,保障被羁押人的生命和健康。
——实施社区矫正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
——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利。落实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完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相互补充的戒毒康复工作体制。加强教育戒治工作体系,提升教育矫治、戒毒医疗、生活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戒治质量。
(三)个人信息权益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监管执法和宣传,切实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细化、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严格限制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明确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规管理义务,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配套法规、标准及司法解释,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
——深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执法和宣传。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执法工作,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格查处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建立个人信息侵权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和执法水平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