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总理第二十六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5)
——深化双方在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加强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以及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框架内的沟通与合作。
五
双方指出,中俄能源合作具有互利性、战略性和长期性,愿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能源伙伴关系。为此,双方商定:
——深化油气领域全方位合作,包括油气勘探、开采和加工,稳妥实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和北极地区液化天然气项目,持续推进中俄其他天然气管道项目商谈,推动相关现有政府间协议逐步落实,并研究油气领域合作新模式。
——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可持续低碳转型,双方将进一步支持两国企业在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等领域开展合作。
——支持执行好现有电力合同,支持中俄企业联合参与包括第三国境内的清洁电力项目,共同发挥科技潜力,交流先进经验和技术。
——推动两国企业在能源装备等领域开展合作。
——继续扩大在油气、电力、煤炭等能源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支持两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煤炭领域合作。
——继续依托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等平台开展能源领域沟通对话,服务企业间务实合作。
——确保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好2018年签署的核领域一揽子重大合作项目,树立全球核能合作新典范。
——积极落实2021年5月19日两国元首出席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和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开工仪式时达成的重要共识,发挥互补优势,拓展核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核领域创新合作。
六
双方对中俄人文合作不断深化表示满意,愿继续通过人文合作,推进两国民心相通,传承睦邻友好传统。为此,双方商定:
——巩固高等教育领域合作,推进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活动,在教育和科研合作项目框架下促进学生和教师交流;落实语言教学项目,鼓励在华俄文教学以及在俄中文教学;拓展中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补充教育合作;积极巩固和拓展青少年友好交流。
——巩固文化领域合作,继续互办文化节,支持举办中俄文化大集;加强地方文化交流;加强在举办文化展览、联合考古、联合申遗、文物保护修复等方面合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2020-2023年合作计划》。
——加强体育合作,俄方支持中方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双方将在筹备和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过程中开展合作,分享大型国际性运动会组织经验,共同发展冬季项目;加强两国体育组织间合作,共同开展体育科研合作和人员培训;在国际体育事务中协调立场,共同反对将体育政治化。
——探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俄旅游领域合作新形式,努力降低疫情给两国旅游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在中俄旅游领域行动协调工作组框架内的联合行动,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控,提高两国旅游服务质量。继续制订两国政府间团体免签旅游的新协定。
——支持打造新闻内容合作平台,推动两国主流媒体为两国及全球受众客观、全面、准确地报道世界重大事件;举办“中俄电视周”、中俄动画合作线上对话会,签署中俄电视合拍协议;支持两国新媒体机构合作,举办“中俄网络媒体论坛”。
——继续互办电影节活动,鼓励选送影片参加对方国家电影节,引进播映对方国家影片,支持合作拍摄电影。
——举办档案展览,出版档案文献汇编,交流档案信息;实施《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
——继续就位于两国领土上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修缮问题保持密切协作,包括尽快签署相关更新后的政府间协定。
——支持开展青年领导人、青年专家和青年组织之间的交流;深化青年创业领域交流,实施好“中俄青年创业孵化器”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