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广东人口计生条例修订: 产假和育儿假设置符合实际(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02 16:03:01
浏览

  在董玉整看来,设置育儿假“强调夫妻共担育儿责任”,但广东在设置育儿假的同时增加“假期用工成本分担”的要求,更有利于条例的可操作性,也符合广东的客观实际。

  对于产假,本次广东并未进行调整。根据此前规定,广东女性享有178天产假,也就是法定98天产假加上8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

  记者梳理发现,在本轮人口计生条例修改中,北京、上海等省份都延长了产假。修法后,全国各省份产假天数为128-190天不等,其中,不少省份女性产假在158天左右,河南省女性产假为190天。“广东的产假在全国虽不是最长,但也已比较靠前。”董玉整认为,产假太长不利于女性就业和事业发展,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制度设计充分体现广东的创新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董玉整表示,《条例》从广东实际出发,贯彻了这一精神,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后,设计新的广东条例。

  《条例》明确宣布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删除全部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及相关处罚、处分、强制执行等规定,删除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及评优评先奖励、考核任用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规定,删除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

  同时,《条例》提出了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一系列优待奖励和支持政策,要求规划配套婴幼儿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等。

  董玉整认为,《条例》的一些假期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广东的鲜明创新性。比如:在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设置方面,规定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5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人文关怀。”

  此外,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方面,《条例》还规定政府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这些新内容都体现了《条例》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创新性。”他认为,人口问题,不只是个人问题,而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同时也具有复杂性、长期性。“所以,一定要充分考虑政策与政策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充分考虑到政府、单位、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和谐一致性,充分考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议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

  广东新条例通过后,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新修改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就是说,12月1日起,广东省符合规定的就可以享受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待遇。

  《条例》通过后,广东的不少单位、企业已关注到法律的修改。“看到新闻后,我们就开始着手学习修改后的法律条文,并准备向单位领导汇报相关内容、修改相关的休假制度。”广州某单位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黄女士告诉记者,单位的职工应该很快就可以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条例》正式颁布以后,接下来的重要任务就是如何贯彻落实、将法律法规转化为行动、获得实实在在效果的过程。”董玉整建议,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和个人,都要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快速行动,才能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