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如何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法律援助法颁布后,司法部采取了哪些措施贯彻落实?
答: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必然要求,对于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部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联合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法专项答题活动。各地也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法律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法培训班,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作了全面部署。各地也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学习培训。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司法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制定《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各地也在加紧清理有关文件规定。
问:如何落实法律援助法对刑辩全覆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答:自2017年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6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这项试点工作,北京等25个省(区、市)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全覆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得到了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法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纳入可以通知辩护的范围,为进一步推进刑辩全覆盖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指导各地将试点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围,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争取2022年实现全国县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全覆盖,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审判阶段律师刑事辩护的全覆盖,扩大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一是加强衔接配合。法律明确规定了办案机关、监管场所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的时限,法律援助机构要建立全程留痕工作制度,定期向办案机关通报,督促办案机关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要积极协调、创造条件,探索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办案信息互联互通,确保高效办理案件。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增加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切实保障办案需要。
三是统筹律师资源。第一,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到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所,选派优秀律师到分所执业。同时,注意吸收该地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到分所执业,为培养当地律师人才创造条件。第二,深入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选派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主要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项目,选派优秀律师到西藏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第三,建立完善律师资源动态调配机制,律师资源不平衡问题突出的地方,如四川、陕西、青海、西藏等,以省级为主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其他地方原则上以地市为主统筹调配律师资源,采取对口支援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问:法律明确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是法律援助服务的一种形式,如何更好发挥值班律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