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答记者问(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9 11: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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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并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责。各地要以法律援助法为依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没有设立的,要尽快依法规范设立。同时充实人员力量,选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专门力量。

  二是强化站点和窗口建设。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法律援助站(点),规范开展工作。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明确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要求,切实满足当事人来访接待、申请审查、远程视频会见等工作需要。

  三是规范使用法律援助经费。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各地要及时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设立专门账户或者单列科目,实行单独核算,优先保障办案经费需要,不得将业务经费挪作他用。要严格按照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向法律援助人员发放办案补贴,不得随意压低、克扣、拖延支付办案补贴。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经费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各地要抓紧清理同法律援助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法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层次清晰、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

原标题: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