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责任下压重心下沉 提级监督直抵乡村振兴前沿(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2-15 1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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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村社基层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村社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既需要抓好职能部门、直属机关“最初一公里”的工作,也需要基层党组织完成“最后一公里”的任务。

  从近年来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情况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万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万余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万余人。

  目前,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一些基层村社面临力量不足、资源缺乏等困境,常常是“想管的管不到、能管的管不了”。

  从村级自身看,内部管理无序、制度约束无效、乡村治理无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称,有的村位置偏远、外出人口多,存在“三资”底子不清、账目不全、管理不规范、收支把关不严、集体资源资产流失等问题;有的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漠视“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执行制度做选择搞变通;有的村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村级事务繁杂,乡村治理长期沿用粗放模式,工作随意性大,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村民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有的村资源富集、经济发达,基层干部侵占“三资”、公款吃喝等问题时有发生。

  从外部监督看,上级监督偏少、同级监督偏软、群众监督偏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称,受时空限制,上级党组织对村干部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听汇报、看现场难以准确掌握其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相关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中缺乏监督检查主动性,对村级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出了哪些问题跟进了解不够,存在重投诉举报轻监督检查、重目标控制轻普遍治理、重短期效果轻长效机制现象,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村级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不够完善。村级监督组织成员来自村社内部,存在不敢不愿不想不会监督现象。村级监督力量薄弱,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有限,个别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专责落实不到位,监督合力不足,监督方式手段落后,预防和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力度偏软、能力偏弱。个别地区,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意愿不强,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掌握不够,行使监督权利有难度。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针对村级权力监督“远、弱、难”问题,积极探索开展村级提级监督试点,有助于将监督执纪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破解村级监督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通过日常监督提级、专项监督提级、线索处置提级,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破解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问题

  建立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监督网络,解决“谁来监督”问题。各地整合监督力量、共享信息资源,通过专项监督、巡乡带村、交叉互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做实做细末梢监督。三明市永安市建立协作片区,对协作片区内疑难复杂问题,统一由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实行“全员组团、监督下沉”,委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小组共计18个室与6个村12个社区结对,推进“干部组团下基层、化解矛盾于萌芽、收集信息在一线、解决问题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