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涉钢、涉粉尘、涉铝典型执法案例(2)
2021年6月8日,江苏省涟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涟水县大唐红木工艺品厂进行粉尘涉爆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粉6条”的以下问题:1.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2.木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3.未规范设置粉尘收集装置,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4.木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涟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九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6.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慈溪市宗汉邵亮五金配件厂行政处罚案
2021年5月18日,浙江省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慈溪市宗汉邵亮五金配件厂进行粉尘涉爆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粉6条”的以下问题:1.铝粉尘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采用轴流风机正压吹送粉尘;2.企业未规范设置粉尘收集装置,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和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7.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对青州市古香画框厂行政处罚案
2021年7月14日,山东省青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州市古香画框厂进行粉尘涉爆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粉6条”的以下问题:1.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2.木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3.木粉尘干式除尘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青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涉及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7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铝7条”)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8.四川省眉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