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之名难掩挪用公款之实 从王伟兵案说起
民间借贷之名难掩挪用公款之实
从河南省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伟兵案说起
特邀嘉宾
张卫星 郑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马巧丽 郑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亮亮 郑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干部
张才辉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吴洋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编者按
这是一起国企领导干部与他人共谋,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将公款挪用给个人使用的典型案例。本案中,王伟兵等人的问题线索是如何发现的?该案的查办对于强化国有粮油企业监管有何启示?王伟兵等人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出借公款,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还是挪用公款犯罪?我们特邀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王伟兵,男,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郑州国家油脂储备库(以下简称“郑州油脂库”)副总经理,郑州粮油物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粮集团”)党委委员、董事长等职。
贪污罪。2017年4月至5月,王伟兵利用担任郑粮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时任郑粮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金成(另案处理)共谋通过虚开发票报销方式套取公款共计2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130万元用于归还李金成此前为王伟兵垫付的购房款,剩余款项由王伟兵、李金成占有使用。
挪用公款罪。2013年至2016年,王伟兵和李金成共谋利用职务便利,将郑粮集团3302万余元公款出借给某担保公司负责人刘某某、某公司负责人崔某(均另案处理)经营使用。
其中,2014年至2015年,王伟兵、李金成与时任郑州油脂库主任王纪伟(另案处理)共谋,通过郑粮集团与郑州油脂库先签订资金出借合同,再由郑州油脂库与崔某、刘某某签订资金出借合同的方式,将郑粮集团1702万余元公款挪用给崔某、刘某某进行营利性活动。
2015年9月,王伟兵为帮助其特定关系人支付购房款,与王纪伟商议以崔某名义借用郑州油脂库公款100万元,后由崔某向郑州油脂库出具100万元借据。2016年6月,王伟兵与王纪伟再次将郑州油脂库公款10万元借给崔某使用。
受贿罪。2014年6月至2017年7月,王伟兵利用担任郑粮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以借款为名向刘某某等人索要财物共计205万元。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1月27日,郑州市纪委监委对王伟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同年2月1日,经河南省监委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7月29日,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郑州市监委将王伟兵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移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8月25日,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郑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伟兵开除党籍处分;由郑州市监委给予王伟兵开除公职处分。
【提起公诉】2021年9月23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王伟兵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2年5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王伟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王伟兵提出上诉。
【二审裁定】2022年7月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伟兵等人的问题线索是如何发现的?该案的查办对于强化国有粮油企业监管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