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7)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5-05 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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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外来有害物种“红火蚁”入侵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部分地区,龙陵县某镇是被入侵的乡镇之一。2021年12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向被告龙陵县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辖区内红火蚁的阻截防控职责,某镇政府书面回复辖区暂未发现红火蚁。2022年3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发现,某镇龙山湖公园人行道周围、邦腊掌景区、中心公墓等进行过绿化或草皮移栽的区域有红火蚁蚁巢分布,数量增多,防控形势严峻性加剧,遂对某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物安全工作负责,负有阻截、防控其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红火蚁的法定职责,但其未采取有效消杀措施,致使红火蚁侵害进一步蔓延。诉讼中,某镇政府虽对部分区域进行了消杀,但仍存在大量红火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遂判决责令某镇政府继续履行对行政区域内外来物种红火蚁的阻截防控工作职责。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云南保山地处高黎贡山南麓,是青藏高原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多样的生物种群。青藏高原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区,生物系统独特而脆弱,外来入侵物种在当地往往没有天敌,其大量繁殖会直接影响当地其他生物数量和种类,甚至对食物链造成灾难性破坏,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严重危害生态安全。本案系因地方政府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外来入侵物种侵害进一步蔓延而引发的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判决生效后,被告政府积极采取全面摸排、重点区域消杀诱杀、扩大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防治了辖区内红火蚁繁殖蔓延。本案审理为人民法院持续加强生物安全保护,防治外来物种侵害,以法治手段保障青藏高原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供了有益司法样本。

  十、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检察院诉某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矿山修复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05年10月,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矿业公司)取得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某铬铁矿采矿权。在采矿期限内,某矿业公司造成矿区环境损害面积达14亩,停止开采后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造成矿区岩石裸露、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破坏。被告某自然资源局于2017年7月23日向某矿业公司发出限时整改紧急通知,要求其立即开展环境恢复工作,但该公司未对破坏地区进行治理恢复。朗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9月4日向某自然资源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责,但该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案涉矿区进行恢复治理,检察机关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某自然资源局应依法积极履行对案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其通过下发文件的方式要求某矿业公司开展环境恢复工作效果不明显,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未采取积极措施,案涉矿区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始终未能开展,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判决确认某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其依法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