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除宁苏两市外拟取消落户限制 征求意见稿全文(2)
(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购房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贷款“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支持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
(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制定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接续举措,着力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清单化梳理重大项目推进存在问题,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一项一策”商议可容缺事项。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允许各地预支部分规划空间规模,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水利工程、重大能源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现行分类为搬迁撤并村、其他一般村的村庄,确需实施建设的,可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出具调整为规划发展村的承诺后,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林地定额供给,全额保障省重大项目、省交通水利重点项目以及涉军项目,优先保障市县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对环境质量或改善幅度靠前的地方,给予一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奖励,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项目配套融资支持力度,个性化制订项目资金筹措方案。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权益类、股权类金融工具等,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
(五)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实施跨境电商五项工程,全面推进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2023年新增跨境电商出口网店10000家以上,力争2023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对全省跨境电商业务承保规模较上年提升20%。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与覆盖面,力争2023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支持外贸出口不低于1000亿美元,服务全省企业数不低于20000家,对新能源产业链承保规模超过80亿美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承保规模较上年提升20%。对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实行有票退税、无票免税,按照4%应税所得率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南京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