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3)
本案当事人吴绍清在遵义市播州区组建“工作室”,通过某平台向经营者发布“我们可以为商家提供刷销量、好评业务等”等信息,以此来招揽业务,并将所招揽的刷单任务发布在“老K”软件平台。“老K”平台内的“刷手”接单后模拟正常购物流程在某平台购买需要虚假销量和好评的商品,随后平台商家向“刷手”邮寄纸巾、洗衣粉等廉价小礼品或空包单完成物流过程,物流信息显示签收后,再由“刷手”对该商品进行好评。当事人对“刷手”的佣金进行抽成,每刷一单获利2元。截至案发,当事人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刷虚假销量和好评服务共计3416单,虚构销售金额为730973.26元,获取佣金32473.5元,违法所得共计6832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832元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在互联网电商平台上,面对海量的商品和服务,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电商平台经营者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的初衷,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断和选择。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各种“炒信刷单”的手段,提升商家的平台点击率、粉丝数和好评度。当事人通过“老K”软件平台内的“刷手”间接完成刷单任务,行为更加隐蔽复杂,打击难度更大。“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业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互联网经济有序发展。
六、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
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至2月6日开发运营名称为“ChatGPT在线”的微信公众号,使用高度类似OpenAI公司官方图像的图案作为微信公众号头像,并在公众号介绍是“ChatGPT中文版”。该公众号含有AI对话功能,按次收费。事实上,当事人是通过技术手段调用ChatGPT产品背后基础模型为其公众号注册会员提供类似“ChatGPT”的服务,而非“ChatGPT”产品本身。经统计,涉案微信公众号累计注册付费用户4231人,充值会员费165153元,后产生退费39767.56元,经营额共计125385.44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2692.7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
ChatGPT是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AI新推出的一种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能像真人一样与人类交流,一经推出便迅速在社交媒体上走红。目前ChatGPT还不支持中国用户使用,但是很多人都想尝鲜,这让部分企业看到了商机,通过蹭热度获取不法利益,当事人便是其中一员。此类新兴的高端互联网技术产业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信息壁垒较高,且“ChatGPT”为网络热点,在大众视角内当事人实施的上述混淆行为较为隐蔽。通过查办这类案件,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甄别了解高新技术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真假,同时警示经营者不要妄图在信息壁垒较高的领域欺骗、误导消费者。
七、北京嗨噗广告有限公司为其他经营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案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