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体育局3官员受贿获刑 单位编制内大半曾
柳州12月28日 (周潇男)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判处该市体育局3名官员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柳州市纪委曾通报称,柳州市体育局作为一个只有16个行政编制的单位,有13人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其中8人被司法机关审查。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何贵文利用其担任中共柳州市委副秘书长、柳州市体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条件,先后收受多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5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梁文翔作为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伙同本局竞技体育科科长苏里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或截留公款并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梁文翔贪污涉案金额35.125万元,被告人苏里贪污涉案金额12.7万元。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时任柳州市体育局副局长梁文翔在负责该市代表队参赛运动员的服装采购过程中受贿8万元。被告人苏里担任柳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11.59万元。
201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结束后,被告人梁文翔、苏里参与将运动会结余的21.5万元私分,被告人梁文翔、苏里各分得1.8万元;2015年行政单位进行公车改革过程中,被告人梁文翔还参与私分公款,分得人民币1万元。
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何贵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何贵文受贿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5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判决被告人梁文翔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判决被告人苏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对于被告人梁文翔退缴的赃款人民币37.6万元、被告人苏里退缴的赃款人民币21.89万元予以没收,由暂扣单位柳城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两被告人退缴超过赃款的部分,予以冲抵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