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10-22 1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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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除教育问题外,很多流动儿童来到陌生的城市,还会面临着城市融入难、社区融入难、朋辈交往难等问题。如何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居住地生活,产生归属感,《行动方案》从多个方面部署了相关工作任务。

  许立阳介绍,《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广泛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当前,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尝试。

  比如,山东省青岛市依托社区、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平台,开办了两千多个免费兴趣班,为社区流动儿童提供兴趣辅导、日间托管等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江苏省苏州市开展了社区儿童关爱之家活动,由社区干部担任专业儿童主任,通过专业社工队伍入户走访开展危机评估、需求评估、服务介入、资源链接等工作,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当地生活。

  严惩侵害犯罪

  流动儿童不仅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类问题,甚至有可能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惩治,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指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一方面,聚焦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同时,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在谈及如何推动《行动方案》落地落实时,郭玉强提出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李峰则表示,检察机关将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在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此外,将积极促推流动儿童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会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记者 赵晨熙)

原标题:我国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精准监测更好保障流动儿童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