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完成近3.8万个土壤样品采集检测
去年我省完成近3.8万个土壤样品采集检测
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一张图”“一张表”
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6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所作的《关于2018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我省大气、水、土壤治理成效显著,去年PM2.5浓度降至31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71个国考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10.1%,同时完成近3.8万个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并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与分布“一张图”“一张表”,为后续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奠定基础。
制定683亿元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省大气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连续四年达标,全省PM2.5年均浓度再创新低,降到31微克/立方米;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质保持优良,71个国考断面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10.1%,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78.2%;全省森林覆盖率59.08%,森林蓄积量5.83亿立方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减排均完成国家年度考核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政府研究制定683亿元一揽子资金安排方案,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此外,相关治理工作快速推进,去年全省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0.7万余家,完成整治约5.6万家;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7456辆,公交电动化率达到81%。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22.98万吨/日,新增管网7615公里;全面完成列入年度考核要求的92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去年我省完成37965个土壤样品、6198个水稻样品采、制、测,制定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与分布“一张图”“一张表”;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28.12万吨/年。
另一方面,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方面,我省逐步建立起“四梁八柱”,除省人大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3部法规外,我省还修订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划定占全省陆海总面积22.38%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完成全省64.7万家企业和单位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和入户调查工作;完成7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空气自动监测站县(市、区)全覆盖。
今年将推动水污染防治转折性进展
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报告也坦承,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仍面临巨大压力,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仍然较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难度大,臭氧污染日益突出,去年全省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3项指标未能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在严峻的环保形势下,我省加大环保督察力度,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方面推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43项任务全部按计划推进,其中13项整改任务整体完成,256项具体措施中有106项整体完成。同时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整改“回头看”和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交办案件办结率达到99.34%。另一方面也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整治任务纳入省级督察内容,完成首轮省级环保督察,累计向地市交办案件6877件,截至去年底办结6461件。
对于今年的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号令,全面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污染源治理,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转折性进展。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在土壤治理方面将基本完成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排查,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南方日报记者 骆骁骅 通讯员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