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寿宁县房地产管理所原副所长叶强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以张华、钟应标等人为首的恶势力集团以寿宁县远安寄卖有限公司为幌子,实施开设赌场、非法经营、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采取滋扰、威胁等暴力手段进行逼债。叶强利用其担任县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明知钟应标等人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仍违规为其查询并提供借贷人房产信息,为该恶势力集团威胁追讨高利放贷款违法活动提供帮助。2018年10月,叶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洞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明剑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0年至2017年间,长乐区鹤上镇洞湖村以“林朱老人会”成员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多次组织村民,以索要土地赔偿款为由向多家企业敲诈勒索钱款共计65万元,并聚众打砸企业财物、打伤企业人员。时任洞湖村党支部书记林明剑,明知“林朱老人会”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仍从中帮助商定敲诈数额,帮助该恶势力集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11月,林明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村委会原主任杜开展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7年间,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溪东组村民杜德裕、杜万福、杜青川等10余人形成的以“溪东老人会”为名的恶势力团伙,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时任马甲村村委会主任、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人杜开展,明知该恶势力团伙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不仅没有制止、揭发,还积极参与,纵容恶势力活动、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导致该团伙长期盘踞一方、坐大成势。此外,杜开展还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杜开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与围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抓好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实现扫黑、除恶、治乱、打伞、问责环环相扣、相互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更高的政治要求、更严的政治标准、更强的政治自觉,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福建省纪委监委)
(责编:丁涛、申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