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日前,杭州市启动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重点针对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进行清理和规范。包括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及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行为。
治理对象包括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副处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自查阶段,明确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对照治理重点如实填报;核查阶段,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审核报送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选取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借贷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整改阶段,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杭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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