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4个职能机构变为26个 具体有哪些变化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已满一年,不少国务院相关部委也都公布了“三定”方案(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澎湃新闻()记者发现,主要职责包含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素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前尚未公布部门“三定”方案。
不过,相关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三定”方案虽尚未公布,但国家发改委内部人事安排已按新“三定”方案调整完毕。
9个职能部门名称有变
记者统计了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各副主任“主管工作”中分管职能机构后发现:国家发改委各副主任分管职能机构当前总数为26个,与机构改革前国家发改委职能部门清单中24个职能机构相比,在数量上多了两个。从内容来看,只有15个职能机构以原名保留,9个职能机构在名称上发生了变化。
机构改革前后的国家发改委职能部门清单
仍保留的15个职能机构为: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国民经济综合司、经济运行调节局、固定资产投资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地区经济司、农村经济司、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社会发展司、经济贸易司、价格司、法规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
对比新旧职能机构清单可以看出,部分新出现职能机构系由原部门更名而来:如“发展规划司”新增“战略”二字变为“发展战略和规划司”;“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去掉“经济”二字变为“体制综合改革司”;“高技术产业司”新增“创新”变为“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司”;“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新增“消费”变为“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财政金融司”新增“信用建设”变为“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
原有职能机构领导担任新设职能机构领导的情况也存在,如原西部开发司司长赵艾现任区域开放司司长。
新增评估督导司
记者还发现,评估督导司为本次新增职能机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司则曾为国家发改委的职能机构之一。该司于2014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更名而来,但该司并未出现在机构改革前的国家发改委职能单位清单中。
3月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新闻也正证实了“评估督导司”为新设机构,3月1日,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文主持召开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罗文在会上要求,国家发改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新组建的评估督导司抓紧拿出2019年度监管巡查工作方案,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国家发改委机构设置图(24个职能机构仍未机构改革前名单),国家发改委网站
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属国家发改委的不少职责都整合到其他部委。如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农业投资项目整合到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审计署;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