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规范共享交通新业态 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押金(3)

光山新闻网 李晓华 2019-04-19 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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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巍认为,对于押金问题,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在2015年开始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对于押金退还是有具体规定的。《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更加具体。

  “对于交通运输业新业态押金,退还的时候怎么退,押金怎么用,在《办法》中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押金的性质也得到进一步明确,不是平台的而是用户的,所以不能随意挪用。”朱巍说。

  “《办法》首先突出了信用,包括信用管理和信用惩戒。所以《办法》对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产生积极作用。”朱巍说。

  朱巍认为,《办法》的第二个特点是突出了法治,“共享经济可以说是当前法治建设大环境下的一个细节。共享经济应该被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