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三年来全国法院执行到位金额超4万亿元
中新网南京4月19日电 (记者 申冉)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文简称最高法)在南京举行执行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介绍了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据统计,三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通报,三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赵晋山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其中,执行队伍作风不正,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消除;部分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的实际效果、执行过程的公开性、规范性仍不满意,“当前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记者从会上获悉,最高法院将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科学长远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制定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五年工作纲要。该纲要规划了八大改革任务,具体工作措施100多项,按计划将于五月初发布。
第二,执行质效不降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保持这一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作为考核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方面,定期通报。
第三,执行力度和措施不减弱。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拓展线下执行调查手段,完善财产报告制度,加大对不报告和报告不实的处罚力度;继续推进并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和评估工作,确保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公开、透明、高效;继续保持强大执行力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以及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方式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充分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继续畅通拒执犯罪自诉渠道,依法加大对拒执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
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刀刃向内,对法院执行部门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不松懈;以公开促公信,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持续增强对执行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等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力度的持续加强和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