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开展生态环保建设“十项行动”
内蒙古将开展生态环保建设“十项行动”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2日电(记者安路蒙)记者2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获悉,为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内蒙古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十项行动”,把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与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地域辽阔、横跨“三北”、地近京畿,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但同时,内蒙古生态环境基础脆弱,面临草原生态系统退化、河湖湿地萎缩、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等问题。
针对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和基础性生态工作,内蒙古近期将开展“十项行动”,具体包括: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非法占用草原整治行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工业固废专项整治行动、绿色矿山建设行动、绿色园区建设行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行动及“一湖两海”水生态综合治理行动。
据介绍,内蒙古下一步还将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同时,内蒙古将以构筑生态空间新格局、建设绿色经济新体系、打造生态治理新样本、构建生态文明新体制等方面为着力点,进一步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