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为一纸证明“跑断腿”——解读《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2)
宋华琳说,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承认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助于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有助于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哪些政府信息可以共享,共享的范围、程序是什么,目前都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缺少整体划一的规定。”宋华琳表示,未来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应秉承职能共享、规范有效、及时完整、合法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政府信息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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