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临汾市大宁县扶贫局副局长石振华、脱贫办副主任苏生保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石振华作为县扶贫局脱贫攻坚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分管领导,苏生保作为具体承办人,不正确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未及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组织检查,导致承担主导产业的部分养殖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协议约定给农户分红,部分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伪造申报材料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019年1月,石振华、苏生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民政办主任翟怀成在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翟怀成对低保工作审批、复核把关不严,致使应退出低保的49户村民没有及时退出,应降低标准的1户村民没有及时降低。此外,翟怀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翟怀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吕梁市兴县蔚汾镇长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永平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王永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粮食种植面积,违规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2.71万余元归个人所有。此外,王永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王永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吕梁市岚县岚城镇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林珍违规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张林珍在担任阳湾村扶贫互助社理事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7.5万元扶贫互助资金。2018年12月,张林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