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速降至7.31% 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新网西宁5月6日电 (孙睿)“目前,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速由2010年的18.97%逐步下降到2018年的7.31%,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控制,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也进一步趋于合理。”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秀忠6日在西宁市表示。
当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西宁市召开。
李秀忠介绍,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青海省实施了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等九项措施,严格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6至2018年,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各地区实际,确定了8个市(州)和14所省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及部分指标的控制范围。各级医疗机构也采取多项措施,将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纳入绩效考核,开展处方点评、专项质量控制评估,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大型设备检查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
统计显示,青海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速由2010年的18.97%,逐步下降到2018年的7.31%,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药占比为28.2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不含药品费)为26.98元,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为25.54%,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控制,公立医院收入结构也进一步趋于合理。
“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州)、县(区、市)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于夯实基础和提升能力的时期,省级医院也处于提质增效期,业务在不断拓展,诊疗项目不断增加,在这样一个时期,需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公立医院进一步提高对控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医院发展理念,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正确处理控费与发展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李秀忠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