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答记者问(2)
第一部分包括3章,提出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相关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目标等,对大运河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解读和阐述,明确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分为2018-2025年和2026-2035年两阶段,并进一步展望至2050年。
第二部分包括6章,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城乡区域统筹协调、保护传承利用机制创新等6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具体设计了文化遗产保护展示、河道水系资源条件改善、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文化旅游融合提升4项工程,以及精品线路和统一品牌、运河文化高地繁荣兴盛2项行动。
第三部分主要是从加强党的领导、做好组织实施、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法律保障、抓好督查评估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问:《规划纲要》有什么突出亮点?
答:《规划纲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以文化为引领推动有关地区协调发展,把保护传承利用大运河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打造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推动大运河沿线区域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文化遗产、河道水系、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提出科学规划、突出保护,古为今用、强化传承,优化布局、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推动形成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新模式。
三是有效衔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河北雄安新区建设等战略实施,加快发展绿色航运,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生态、航运资源,发挥大运河连线织网、融汇交流的重要作用。
问:下一步如何推进《规划纲要》实施?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为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规划纲要》明确,要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一指导和统筹协调《规划纲要》实施,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大运河沿线8省(市)要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的实施规划。
《规划纲要》强调,大运河沿线各省(市)是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主体,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精准把握方向定位,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县(市、区)承担各项任务落实的直接责任。各地在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过程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整合优化各类资源,突出大运河特点和地方特色,要坚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明确工作路径,细化工作步骤,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中央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按照职能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沟通协调,配合各地区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协调和衔接,与国家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精准衔接,及时编制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和修订完善省级、市县级发展规划等,健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