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安徽部分地方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3)
亳州市谯城区少数领导干部与企业串通一气,弄虚作假,不仅未对群众投诉问题认真排查,也未落实“对亳州市亚珠碳素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区金刚石企业开展明查暗访”的相关承诺。督察人员随机抽查8家人造金刚石生产企业,均存在废水废气直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为应对督察,谯城区少数领导干部甚至与企业串通一气,通过微信群向企业通风报信,并直接指使、授意企业采取伪造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冲洗被污染的雨水沟、临时停产等方式敷衍应付,性质恶劣。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亳州市检查发现企业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
专项督察指出,安徽省大力推进长江及巢湖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但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
城市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芜湖等沿江各市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大量生活污水直接进河入江;马鞍山市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能力不足,2018年以来,平均每天约有1.3万吨污水溢流排入长江一级支流雨山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滞后,安徽省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25座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无一按期完成。
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全省境内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已投入运营的生产性普货码头203座,其中未建成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占比47.3%;化工码头40座,未建成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的29座,未安装事故废水收集处置系统的19座。督察发现,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液体化工码头及散货码头均未建设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收集设施,散货码头积存大量电石渣粉,雨水冲刷后呈强碱性,直接排入长江;马鞍山市长江港口有限公司码头及散货堆场均未建设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地面积存大量强碱性淋溶液,直排长江一级支流慈湖河。
长江江豚栖息地保护不力。安庆市对保护区缺乏监督管理,还违反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3次违规对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为开发建设让路,导致江豚栖息地不断“瘦身”。
侵占沿江湿地问题多发。安庆、池州等市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对非法侵占沿江湿地行为监管不严、制止不力。2017年3月,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违法填占湖面建设园区道路,至2018年9月,累计填占湖面约450亩;池州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将强碱性废渣倾倒至厂区附近的江滩湿地,并填土建设原料仓库,违规填占江滩湿地约11亩。
另外,马鞍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不全面、整治不彻底。慈湖高新区原林里养殖场地块露天堆存约10万吨钢渣,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堆存约40万吨钛石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铜陵市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堆存磷石膏约300万吨,对长江及周边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督察要求,安徽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切实推动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要切实解决巢湖一级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问题,下大气力清理整治违规侵占长江岸线及江滩湿地问题;要坚决打击违法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