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布8起骗保案例 最高案值266余万元
中新网5月15日电 国家医保局今日公布8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其中,涉案案值最高的是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兰阳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案,案值266余万元。
2018年9月起,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
现将8起案例通报如下:
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安贞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国家医保局飞行检查,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安贞医院于2017年至2018年,通过收取医保卡办理虚假住院、冒名住院、挂床住院、虚增申报医保费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68.87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2018年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十二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68.87万元,暂停拨付医保费用342万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医院于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通过伪造检查报告、串换检验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8.68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秦皇岛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18年度)》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8.68万元,处违约金19.79万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已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2人,相关线索进一步侦办中。
三、江苏省昆山市中医医院关节骨科医生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苏省昆山市中医医院关节骨科医生孙某某于2018年6月15日至24日,协助他人冒用参保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2.54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办法》第六条、第八条,《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昆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保处方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昆山市参保人员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54万元,同时对该院分管领导及医保办主任进行约谈;取消孙某某医保处方资格,对科主任徐某、床位医生刘某移交卫健部门处理;将出借社保卡人员纳入医保黑名单,并将孙某某等4人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
四、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兰阳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兰阳卫生院通过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治疗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66.83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66.83万元,罚款533.66万元,取消涉案主体肖某某医保医师资格,解除该院涉事科室医保定点资格。卫健部门对该院院长作出免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对该院进行通报批评。
五、广东省化州市化州济和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广东省化州市化州济和医院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通过虚记多记诊疗、检查项目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1.86万元。
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茂名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十条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1.86万元,罚款59.31万元,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卫健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金田卫生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金田卫生院于2017年2月,通过虚构医疗服务、分解收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8.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