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项目指南(4)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附件材料包括: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合作确认函。每位外方申请人均需提供一份签名的合作确认函。
(3)依托单位关于审核并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承诺函(如有涉及)。
5.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2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婧 刘秀萍
电话:010-62326877,010-62325377
电邮:chenjing@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二)美方联系人:
Dr. Katharina Dittmar
电话: (703) 292-7799, 电邮: kdittmar@nsf.gov
Dr. Samuel M. Scheiner
电话: (703) 292-7175, 电邮: sscheine@nsf.gov
附件: 1. 资助领域说明(英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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