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高等学校论文“SCI至上”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3)
答: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文字相关表述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文件中,不同内容的表述方式不同,在涉及到功利化倾向方面,使用“不得”,意味着明令禁止,坚决摒弃已有做法。有些方面则考虑到我国高校的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也不一样,采取非刚性的要求,是为了给学校一定的政策灵活度,发挥学校的主动性。由学校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学科发展特点的具体政策。例如文件第九条中,“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表明我们反对学校层面做硬性规定,但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一些基础学科,导师和院系从科研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训练的角度出发,对学生提出相应要求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
7.问:请问下一步有哪些举措确保文件的贯彻落实?
答:从教育部角度,一方面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特别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要根据若干意见,检查修改相关制度文件及“双一流”建设方案。另一方面,从行政部门本身,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根据意见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其它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教育部将通过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清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清查、拒不整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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