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不再,高校专利申请进入“对赌”时代(2)
“转化。”在陈东敏看来,这是唯一的答案。“专利保护的目的是把成果转化出去,而不是拿它来作为一种成果进行登记。”
改革后的专利申请,像是一种“对赌”
来源于金融界的“对赌协议”,如今广泛地运用在企业投资中。
原意为,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为确保各自的利益而列出的一系列金融条款。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另一种权利。
在陈东敏看来,改革后的专利申请制,也是一种“对赌”。
从前教师的专利申请费、维护费,由课题经费承担,高校给予教师申请、授权奖励。改革后,专利的申请费、维护费不再由课题经费承担,而是鼓励由教师个人承担,同时取消或逐步取消对专利申请、授权奖励。
此外,《意见》强调加大对转化的事后奖励。
“这是一种中国特色。”陈东敏说,其遵循的逻辑是,自己掏钱申请专利,一定会谨慎对待,所申请的是高质量、有转化价值的技术、发明,最后获得高额回报。这或许是一个好做法,但显然与西方高校的做法不同。
以美国为例,专利的发明人是教师,所属权是大学。专利的申请权取决于大学的专业部门,由该部门对拟申请专利的价值、创造性、连贯性、转化后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后,再决定申请与否。
高质量的专利还需要找高质量的专利撰写人或律师,写完后要进行专利局辩护,获得授权、许可。而且,单一专利通常很难保护,要作更多系统性的专利保护。因此,申请专利是一件很花时间、精力的事情。
令陈东敏比较担心的是,鼓励教师自掏腰包申请专利,成果转化后再予以奖励,尽管会把申请量降下来,“但这一做法对某些研究,特别是前沿性研究的专利保护,也许会造成冲击,因为它们虽有研究价值,但是市场前景却不容易判断”,尤其是近期转化可能性不是很高的前瞻性发明。
然而,这样的前瞻性眼光又不得不具备。浙江某高校教师傅班举例说,德国弗劳恩霍夫激光技术研究所的很多专利是上世纪90年代产生的,真正大规模应用却是在2010年后。“鼓励成果转化是对的,但指望专利迅速转化为成果,并获得奖励,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提高专利转移转化率的确是当务之急。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普遍低于10%,而美国高水平大学专利转化率约为40%。
那么,真正钳制高校转移转化的环节又是什么?
大多数教师并不擅长专利转移转化
某高校教师王明手上拥有很好的专利项目,却在转移转化过程中吃上了官司,而挖坑的人正是他自己。
王明将专利授权给A公司开发,却发现A公司并不是真心实意去做转化,而是拿着专利去套取政府资源。看着饱含自己心血的科研成果,变成了他人“棋子”,王明找到了更理想的B公司,并将专利授权给B公司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