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各国之长 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之基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08 21: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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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各国之长 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之基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国在为世界贡献和分享疫情防控经验的同时,也应正视自身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诸多问题,为更加科学有效地“战疫”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可以理性分析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

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支持疫情预警与防控,是很多国家例行做法。

美国采用TIA(Total Information Awareness)系统,融合电邮、电话、网络搜索记录、交通住宿信息、刷卡记录、医疗记录等各类电子信息,力求防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新加坡的RAHS(Risk Assessment and Horizon Scanning)系统汇聚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信息,用于国家安全、经济预测、媒体监测等。

这次疫情显示出我国卫生防控工作中信息传递不畅,对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不充分的问题。相对于传统调查统计方法,大数据技术可以精确及时地呈现乃至预测人群流动带动疾病扩散的网络动态,从定位、图像、文本等渠道进行追踪和预测。我国应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5G等技术,建立覆盖公共安全、卫生、人口和经济社会的统一数据平台,为应对疫情等各类公共安全重大事件打造信息基础。

同时,我国要重新调整与完善疾病预警与防控组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预警信息能够有效传递与及时处理,谨防类似本次疫情预警与防控错失黄金时间窗口的风险。在组织架构和职能上,可探索疾控部门的机构改革,建立疾病预警防控、卫生健康治理、人口研究、经济预测等领域的协调机制。

在信息汇聚和应用方面,重视组织激励,理清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间数据衔接共享机制,使关键数据能够高效汇总,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充分发挥支撑作用。

打造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风险管理体系,也是值得学习的防控经验。

国际上对重大疫情管控的正式立法由来已久,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相继制定、颁布和完善各类公共卫生条例、预防传染病法、紧急援助法等法律来支撑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美国的应急体系包括《国家突发事件管理系统》和《国家应急反应框架》,由联邦、州、地方三级结构组成,实行从低到高逐级反应,高层级发挥对低层级的补充和辅助作用;英国制定了国家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对各种可能的危害和威胁进行评估;德国的联邦风险分析与公民保护指导委员会,直接衔接内政部、环境部、卫生部、交通部、经济与技术部、劳动部等,加强部门间协调;俄罗斯的紧急情况部直接受总统调度,直接指挥国家应急救援部队。

我国可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步伐,形成统一协调的法制体系,通过垂直和统一的机构管理,建立常态化的部门联动机制。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可考虑以上述机制为依托,统筹调度各方组织力量,提升疫情防控效率。

应急业务管理具有规范化和精细化的需求。德国通过《现场操作指挥规章》来标准化应急指挥的现场操作,国防军、警察、医疗急救、消防、技术救援等部门都在其指导下展开规范救援行动,该国联邦技术救援署设有搜救、爆破等技术性分组编制,负责全国的技术救援和培训。日本通过各级政府具体的防灾计划细化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运行机制,不断修订和操作演练。新加坡政府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每天通过官网更新疫情信息,准确详细披露每一病例信息,既缓解公众紧张情绪,又让其合理规避高风险活动。这些值得我们学习。

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全社会长效保障机制,更是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