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分流,“可望不可即”?(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14 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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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入口”不变的条件下,分流未必一定能发挥提高质量的效力。“分流制度原本期待给培养过程带来警示,但这样的压力如何传导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各利益相关者?”侯定凯提出质疑。

他解释说,研究生培养的第一年中,通常以公共课和不同的专业课程教学为主,导师与学生的指导关系相对松散。到了分流关口,学校很难问责特定的部门或指导教师。而如果问责的对象是学生,他会认为,之前所学的课程都通过了,为何中期考核不通过就要被强制分流?学生心理上难以接受。如果中期考核的标准与之前的培养过程脱节,那么这项制度设计的问题就更大了。

在他看来,分流相当于把毕业环节的最终考核大棒“掰成几段”,分解到更多阶段加以实施,这在管理上会带来更多的成本和资源投入,但结果却未必符合预期。“容易给人一种错觉——研究生教育的第一阶段,就是入学考试之后的另一次选拔或淘汰。但在我看来,宝贵的研究生第一阶段教育,只是教与学双方的一段调适过程而已。”

怎样走出“试验田”

在调研中,陈洪捷发现,有高校声称执行了严格的分流、淘汰制度,但事实上,更多的高校实行的是“拖延”战术,通过延期毕业的方式,让学生自己补足短板。然而,仍然有不少博士生延期1年不通过,延期两三年仍然达不到毕业标准,最终被淘汰。

陈洪捷指出,目前的条件限制了博士生分流制度在我国的落地,但不可否认,理想的分流制度是保障研究生质量最重要的一环。

“需要一个体面的出路——允许没有达到博士培养要求的学生,最后拿硕士学位毕业,不至于付出过重的代价。”陈洪捷说,这也是高教界人士针对分流制度改革的共识。

而在侯定凯看来,没有达到博士生培养要求,并不能随便给一个硕士学位的攻读名额,特别是对于跨学科的学生来说,要实现由博转硕,应该符合相应的入学标准。这意味着,分流的同时,还需要配套建立更多复杂的管理制度。

部分高水平大学有灵活的自主权,在先行的改革试点中已有相关的细则。但陈洪捷表示,规定与能否真正实施、落实还有一定距离。“应该先从制度上入手,呼吁教育系统先行改革,改变学籍管理单一化的问题,打通由博转硕的途径。同时,呼吁人事管理部门给予由博转硕的学生灵活的户籍管理。”

“只有制度渠道畅通,才能把退出机制建立好,导师们的中期考核才不会沦为‘走过场’。在学位论文环节实行分流、淘汰,由博转硕,学生才能坦然接受。”陈洪捷说。

未来,随着清华等高校取消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越来越多专家、学者呼吁重视学位论文,后一种情形将有可能出现。

“在很多人眼里,学历与学位的获得基本上画等号。但实际上,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对应的是学历要求,学位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如果学位要求不达标,只能给予学历证明。这样的制度必须落实下来。”侯定凯建议。

处理的方式可以多样,但 “严出”的风气已然在改革中逐渐升腾,这将给博士生学术文化带来正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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