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2019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公平,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9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持续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完善
(一)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一补”范围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
(二)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2019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进一步提标扩面
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一是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从2019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是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同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师范生公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