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7)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1 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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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共有191.40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其中,西部地区122.26万人,占西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16.60%;中部地区54.62万人,占中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5.80%;东部地区14.52万人,占东部地区在校生人数的2.04%。

全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共计25.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57亿元,占69.69%;地方财政资金7.64亿元,占30.31%。

从区域来看,西部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资金14.86亿元,占58.94%;中部地区7.29亿元,占28.92%;东部地区3.06亿元,占12.14%。

“三区三州”地区共有34.83万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占“三区三州”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总数的67.15%;资助资金共计3.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6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42亿元。

3.地方政府资助

2019年,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513.34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404.36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97.80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11.18万人次。

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的基础上,另外共投入资助资金47.27亿元。其中,西部地区37.47亿元、中部地区8.14亿元、东部地区1.66亿元。

“三区三州”地区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的基础上,另外共资助普通高中学生62.25万人次,投入资金3.52亿元。

4.学校资助

2019年,全国普通高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学生58.25万人次。其中,西部地区资助16.03万人次、中部地区资助33.63万人次、东部地区资助8.59万人次。

全国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资助资金7.90亿元。其中,西部地区投入2.00亿元、中部地区投入4.91亿元、东部地区投入0.99亿元。

5.社会资助

2019年,全国共有19.98万人次普通高中学生获得社会资助。其中,西部地区受助9.03万人次、中部地区受助9.17万人次、东部地区受助1.78万人次。

普通高中社会资助资金共计4.28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71亿元、中部地区2.10亿元、东部地区0.47亿元。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

2019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817.59万人次,资助资金1316.89亿元。其中:

财政资金657.52亿元,占2019年度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49.9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6.07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32.35%,占财政资金总额的64.80%;地方财政资金231.45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17.58%,占财政资金总额的35.20%。

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46.07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6.28%。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并支出的资助资金291.52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2.14%。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资助资金(以下简称社会资金)21.78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1.65%。

“三区三州”地区共计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2.26万人次;资助金额共计9.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2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17亿元,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62亿元,学校和社会资金0.20亿元。

1.奖学金

2019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校学生935.95万人次;奖励金额264.9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0.12%。

国家奖学金共奖励学生10.50万人,奖励金额共14.80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52万人,奖励金额1.21亿元;奖励本科生4.48万人,奖励金额3.59亿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50万人,奖励金额7.00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00万人,奖励金额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