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放获取的7大事实(3)
(1)图书馆每年不得不支付大量文献订购经费,其中包括已经收取了开放出版论文APC的复合期刊的订购费。但由于图书馆未能参与作者个人支付APC的定价机制和议价过程,无法进行有效干预。
(2)科研资助机构和科研教育机构通过科研项目经费已间接支付大量的开放出版APC费用,但同样无法对开放出版APC机制及其规则施加影响。
(3)作者支付的APC 主要来源于公共资金,作者对价格的敏感度不高,价格信号的作用力度减小,在缺乏第三方约束的情况下,容易使APC“要高价”失去自然约束。
而且,作者在出版市场中处于弱势,既缺乏对APC合理性的调查判断能力,又不具备谈判博弈能力,在缺乏帮助时,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出版社的APC价格。
订购模式下,图书馆拥有执行高额文献订购费的职能和长期积累的专业经验,因而具备对学术出版市场进行博弈和制衡的一定能力。
但在目前以作者个人支付为主的APC支付方式,使得诸如图书馆这样的专业化遴选和市场化谈判力量难以进入开放出版市场,使得资助机构和科研教育机构在支付大量经费资助开放出版的同时无法对APC价格机制等进行合理的监管,未能使学术出版赖以生存的公共资金有效发挥其对学术出版市场监管作用。
科技资助机构和科研教育机构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方、论文发表方和期刊订购方,也更要在出版市场的博弈中发挥所拥有的市场约束权利和制衡能力,推进把原来的期刊订购经费盘活来支持期刊从订购向开放出版转变。
二、需要长远考虑开放获取的深层效益
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突然大规模暴发,开放获取对加快应急科研攻关发挥了重大作用。
开放获取作为一种新型学术传播方式,能够使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获得更快捷的出版发行、更广泛的交流共享和更充分的检验重用;能够使社会公众、企业单位更及时、无障碍的免费获取利用最新科研成果;能够使公共资金的科研投入得到更大的效益回报;能够使科研教育机构、图书馆解决现阶段期刊订购价格危机和资源使用限制问题。
除上述开放获取已经产生的直接有利影响,我们更应长远考虑开放获取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可能发挥的知识溢出效益。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企业、中小型教育科研机构、众多高新技术区及其所属企业、乃至大量拥有创新潜力的各类社会力量无法方便可靠地获取国际最新科技信息,这其中也包括那些由中国创造但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科技信息。
同时,由于中国幅员辽阔、所面对的创新与发展挑战非常复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求非常广泛、可挖掘利用的创新力量又非常多样,目前的只有部分科研教育机构才能订购部分国际期刊的状况使得我国仍存在较严重的知识获取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发挥。
开放获取不仅仅是订购模式的转变,而是学术信息交流机制的一次重大革命,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化数字化力量,大幅度提高学术交流、科技出版和知识传播的劳动生产率,重新通过知识创造及其传播来扩大利用,而且也借助数字化网络化促进真正的公共知识基础设施的形成、提升知识创造的透明性可检验性可重复性。
在开放获取状态下,不仅那些曾经被锁在付费墙(Pay Wall)后的出版内容可以供全社会获取、下载、复制、传播,还可以被便捷地用于数据挖掘、智能学习、知识关联、趋势发现、智能研判和询证控制,成为新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智能管理基础,让知识融汇再生,从而推进将科学文献作为新的知识平台进行语义化智能化挖掘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