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策措施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10-12 14: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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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码。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

这次出台的《意见》有何新内容、新内涵?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有哪些期盼?全国工商联将如何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近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

人民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从中央到各部门密集发声,向市场释放稳预期、稳信心的积极信号。与此前中央密集向民营经济“喊话”相比,此次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有何新内容、新内涵?

高云龙:这次出台的《意见》,是继2016年《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8年《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019年《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之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联合印发的民营经济领域又一份重要文件,规格高、措施实,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意见》擘画了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命,开宗明义宣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一新定位把民营经济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相关联,与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相关联,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宏伟蓝图相关联,再次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意见》首次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重要论断,同时立足民营经济的趋势性变化、阶段性特征,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新期待,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这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要求相得益彰,充分展现出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信心和决心。

《意见》从制度、法律、政策、舆论等层面出台一系列针对性举措,回应企业关切诉求,推动解决实际困难。

针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中的隐性壁垒,明确“五个不得”等禁止性规定,提出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等有力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路、破冰、除障。

针对一些企业反映政策“看得见、摸不着”的窘境,提出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等措施,着力提升惠企政策的可得性和便利度。

针对政策不连续、不稳定问题,提出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为企业留出必要的调整适应时间。

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完善信贷、债券、上市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针对企业“要账难”问题,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针对企业用工难和人才招引难问题,提出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